各學院🌑:
為進一步動態掌握熊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現狀,做好2023年春季學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現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原則上每年春季學期和秋季學期各認定一次,認定結果一年內有效。如學生符合以下情況,可申請參與春季學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
(一)已經參與上一年秋季學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但認定結果為不困難的學生,因家庭突遭變故🤸🏻♂️,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加重的學生;
(二)因故未能參加上一年秋季學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學生;
(三)已參加上一年秋季學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學生無需再次申請,熊猫將把上一年參與秋季學期認定的學生信息再次導入認定系統參與春季學期困難認定。如原參與認定的學生因家庭突遭變故😺,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加重的,可重新提供佐證材料,提交采集信息📒,參與春季學期認定🅾️。
二🤸🏽、工作原則
自願申請🙋♂️、客觀公正🏟、統一規範🔜🤿、公開透明。
三🤞🏿、工作流程
1.工作告知😦。各學院通過多種形式,向學生告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事項,向學生發放附件1《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20230308》(以下簡稱《申請表》),同時向學生做好《申請表》中的指標解釋(參閱附件2《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分析表20230308》)。
2.學生申請。學生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認定申請並如實提供佐證材料👱♀️⚜️,佐證材料有各學院留存備查。
3.材料審核🙍♀️。各二級學院應嚴格審核學生提交的《申請表》及相關佐證材料⛽️👩🏻🍼,認真填寫附件3《家庭經濟信息采集_導入模板20230308》。3月17日前將校驗通過的《家庭經濟信息采集_導入模板20230308》電子版發資助中心郵箱。
《家庭經濟信息采集_導入模板20230308》填寫註意事項⛑:(1)采集表打開方式務必用Microsoft Excel⚂,文件打開後點擊啟用編輯。(2)數據錄入過程中勿對模板進行任何格式的修改,請嚴格按照采集表中第8行的填寫要求進行填寫,有下拉項的務必進行下拉項選擇📲,無下拉項的按照填寫要求據實填寫數據或文字。(3)數據錄入後請點擊表格左上角“開始檢查”💛,校驗通過後方可上交🌲。如校驗不通過☂️,可在“錯誤信息”表格中查看不通過原因🤛🏼,根據原因進行修改直至校驗通過。
4.困難認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復核所有提出困難認定申請學生的家庭經濟信息後🕵🏻,將全校《家庭經濟信息采集_導入模板20230308》導入“全國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由省教育廳統一開放系統進行困難認定🧙🏽♂️。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