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認真執行上級關於教育、教學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遵循教育和教學規律🫃🏻。在堅持對學院的教學工作進行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學院的教學建設、教學改革🫕、教學管理、教學研究與質量控製等方面進行專家決策。
一、工作職責
1.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教學指導分委員會是本院教學方面的咨詢審議機構,負有積極協助院長對全院教學工作提出各種建設性建議的職責🅱️,負有對院教學重大事情提供咨詢和進行審議的職責。
2.學院教學指導分委員會對本院教學工作的重要環節(包括專業設置🥰、課程計劃、教學大綱🧗🏼、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優秀教師獎評選、教學成果獎評選、優秀教材評選等)和有關業務工作進行審議🦐。
3.對本院日常教學過程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改正意見🖖🏽。對違反教學秩序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和建議👩🏼⚖️。
4.對完善本院教學管理體製和教學管理措施提出建議並參與決策💨。
5.對教師的教學成果有權提出評價意見🕉,對教師晉升職稱和評獎在教學方面有權提出評價意見🤭。
6.提出或審議教學研究課題🟨,指導本院的教學研究工作。
7.參與和教學有關的各項評估工作。對院教學評估體系的實施進行監督指導🃏。
8.審議本學院新專業建設規劃及實驗設備投資規劃的合理性與可行性。
二、人員組成
1. 教學指導分委員會由7~11 人組成。委員由長期從事教學工作⏲、經驗豐富、責任心強、能從全局出發全面考慮院(系、部)教學工作的在職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擔任。
2.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本院(系、部)黨政領導班子批準後聘任。
3.分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各1 人🙏🏼,分別由院長和副院長擔任。秘書1人。
4.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任期4 年🚸,可以連任。
5.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如長期無故不出席會議或有不公正行為者,教學指導委員會推薦其他人選,經本院(系、部)黨政領導班子批準後改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