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術實驗中心實驗指導教師職責
第一條 指導教師應嚴格按人才培養方案進行教學,未經相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增減上機時數4️⃣。
第二條 指導教師嚴格按照上機課表上課,不得隨意私自調課⚓️🐀。不能按課表上課時,應按教務處調課要求辦理相關手續,調動後的課程安排由學院教務員或教師本人通知選課學生🎯。
第三條 需使用專業(實驗)軟件或特殊軟件的課程,指導教師須在上一學期未(或開學前預備周內)自帶軟件,聯系實驗室管理員協助安裝💷,指導教師超過期限不聯系實驗室管理員而影響教學的由指導教師負責,實驗室管理員不配合安裝而影響教學的,由實驗管理員負責。
第四條 學生整班上機實驗時,指導教師須在場指導,上課期間不得隨意離開機房從事其他工作或脫離對學生的指導和監管。
第五條 指導教師應嚴肅實驗課堂紀律,及時製止上機人員玩電子遊戲或其他與教學內容無關的行為。
第六條 遇有突發問題🎗,指導教師應及時與實驗室管理員聯系🤾♂️,並協同實驗室管理員排除非故障,避免實驗中斷和發生混亂。
第七條 上機(實驗)結束,指導教師應填寫 “實驗項目記錄表”和“實驗室使用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