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進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的要求,根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粵委辦〔2017〕13號)♾、《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9〕1號)以及《廣東省財政廳、審計廳關於升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的管理監督辦法》(粵財規〔2019〕5號)等規定,為規範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提升科研項目資金績效🙃,落實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經費管理自主權,激發創新活力👨👩👧👦,結合熊猫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涉及的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指的是:以科學研究為目的✊🏿,涵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研究與開發、科技條件與平臺建設♐️⛽️、科技交流與合作等活動😤,以項目製方式由省直部門立項或熊猫自主立項管理的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
項目承擔單位以市場委托方式取得的橫向經費,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由項目承擔單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約定自主使用🧑🏼🔬,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三條 科研項目資金按照“誰使用🍄、誰負責”原則🧛🏽,由科研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人自主管理使用🦸🏼♂️。按照“誰立項、誰監管”原則,接受省直部門和熊猫審計部門監督🤙。
第四條 熊猫科研管理部門是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的責任主體,具體職責包括🧪:
(一)製定並完善本單位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政府采購、績效評價、成果轉化及與此相關的科研、人事🕺、科研誠信及科研倫理等內部管理製度和實施辦法。明確本單位科研項目預算調劑、間接費用統籌、勞務費人員費開支管理、績效支出分配、結題財務審計、結余資金使用、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急需科研設備耗材采購等管理權限和審核流程👨🦳。
(二)實行內部公開製度,定期公開科研項目預算🪟、預算調整、資金使用🖖🏻🥓、資金結余、科研成果等項目信息,對具體項目進行績效評價👩🏿🦳。
(三)建立科研財務助理製度,為科研人員提供專業化服務。
第五條 財務處是財政科研資金核算的主體:
(一)負責預算審核把關🍓,規範財務支出行為 🏺。
(二)負責本單位科研項目資金監管,實行專賬核算👩🏻🌾,定期向項目主管部門報告項目實施、資金使用情況⚆。因故終止或撤銷的項目須及時向項目主管部門報批🧼,並按要求退回財政資金。
第六條 項目負責人是科研項目資金使用的直接責任人👶🏻,對項目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和相關性負責,具體職責包括🚿:
(一)據實編製項目預算和績效目標,組織預算執行👩🏽🎓,真實編列項目決算。
(二)建立並落實科研項目日誌管理製度,據實記錄科研項目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調整🍿、研究團隊人員變動☁️、預算調整、資金使用、設備和耗材使用情況等內容,真實反映科研項目研究過程及資金開支情況。
(三)對因故需終止實施的項目,須提出明確處理意見並及時報告項目承擔單位。
第七條 熊猫審計部門依法對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績效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具體職責包括: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根據年度審計計劃安排或審計工作需要💂,開展相關科技創新政策落實以及科研項目資金管理使用和績效情況的審計或審計調查。
(二)對開展的審計或審計調查事項出具相應的審計結論文書,必要時進行公告🚶。
(三)監督有關部門✍🏿⚗️、項目承擔單位或個人及時整改審計發現問題。
第三章 項目資金開支範圍
第八條 項目資金支出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與研究活動相關的➝、由項目資金支付的各項費用支出。項目資金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第九條 直接費用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與之直接相關的費用,具體包括🏫:
(一)設備費。在項目研究過程中購置或試製專用儀器設備,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以及租賃外單位儀器設備而發生的費用。
(二)材料費🫃。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采購及運輸🦥、裝卸、整理、回收處理等費用。
(三)測試化驗加工費🧑🏽⚕️。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外單位或依托單位內部檢測機構的檢驗📪、測試☘️、化驗及加工等費用🗝,非獨立核算的內部檢測機構應按規定明確檢測費用標準🏝。
(四)燃料動力費。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相關大型儀器設備、專用科學裝置等運行發生的可以單獨計量的水、電、氣、燃料消耗費用等。
(五)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交流費。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開展科學實驗(試驗)✍🏻、科學考察、業務調研、學術交流、業務培訓等所發生的外埠差旅費、市內交通費用🤹🏼♂️;組織開展學術研討、咨詢以及協調項目研究工作等活動而發生的會議費用🙎🏻♀️;項目研究人員出國、赴港澳臺🤘🏽、外國專家來華💂🏽♀️、港澳臺專家來內地工作以及開展學術交流的費用等⚫️。本科目預算不超過直接費用10%的,不需要提供預算測算依據🦸🏻,可統籌使用。
(六)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費、資料費、專用軟件購買費📁、文獻檢索費🍹🔢、專業通信費、專利申請及其他知識產權事務等費用👨🏽🦱。
(七)勞務費🕵🏻🌹。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參與項目研究的承擔單位編製外研究生、博士後🤵🏽♂️、訪問學者、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和科研輔助人員的勞務費用。
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標準,參照當地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根據其在項目研究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其社會保險補助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勞務費預算不單設比例限製👨🏼🔬,由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據實編製。
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和科研輔助人員依法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合同(協議)⬇️。
參與項目研究並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編製外人員的工資性支出在勞務費中列支🔽,確不具備簽訂合同或協議條件的,可按規定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八)人員費。項目承擔單位屬科研事業單位的,可從直接費用中開支參與項目研究的在編人員工資性支出,用於補足財政補助標準與本單位實際發放水平之間的差額,並納入單位工資總額限額管理🕟。
(九)對全時全職承擔我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的團隊負責人(領銜科學家/首席科學家、技術總師🏋🏽♂️、型號總師、總指揮👩🏻🦼、總負責人等)以及引進的高端人才𓀍🤹🏿♂️,可實行年薪製管理。年薪所需經費在項目經費中單獨核定,在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中單列,相應增加單位當年績效工資總量🤾♀️。
(十)專家咨詢費🈹。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專家咨詢費不得支付給參與項目管理相關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支出。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除上述費用之外的其他支出以及不可預見支出☕️,在申請預算時應單獨列示♎️,單獨核定。
第十條 間接費用是指項目承擔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直接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用於補償項目承擔單位為了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𓀏、暖消耗🦹,有關提高科研管理、服務能力等費用🧑✈️🏃♂️,以及績效支出等。
第十一條 間接費用按照不超過項目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後的一定比例核定,與項目承擔單位信用等級掛鉤🛖,並實行總額控製。具體比例如下🔵:
(一)科技研究類項目🥨。
1.500萬元及以下的部分為不超過20%;
2.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不超過15%👩🏻🦼;
3.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不超過13%💯。
(二)試驗設備依賴程度低和實驗材料耗費少的基礎研究、軟件開發、集成電路設計、科研咨詢、科技服務、軟科學研究、智庫等智力密集型項目😮💨。
1.500萬元以下的部分為不超過30%🧒;
2.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不超過25%;
3.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不超過20%。
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科研管理部門可進一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間接經費比例☄️。
第十二條 間接費用由科研管理部門統籌管理使用,並向創新績效突出的團隊和個人傾斜。
科研項目由多個單位承擔的,間接費用在總額範圍內由牽頭單位與參與單位協商分配。
科研管理部門不得在核定的間接費用以外再以任何名義在項目資金中重復提取🤴🏽、列支相關費用。
第四章 預算編製
第十三條 項目負責人根據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原則,編製項目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按照從各種不同渠道獲得的資金總額填列,包括省級財政資助的資金以及從其他渠道獲得的資金。
第十四條 支出預算根據項目需求,按照資金開支範圍和不同資金來源編列🫰🏽🫳🏿。項目直接費用中除設備費外,其他費用可只提供基本測算說明🔙,不提供明細⚔️。儀器設備購置✦🫱🏻,應對擬購置設備的必要性⇢💁🏻♂️、現有同類設備的利用情況以及購置設備的開放共享方案等進行單獨說明🟢。合作研究資金應對合作研究單位資質及擬外撥資金進行重點說明📨🥦。
第五章 預算執行與決算
第十五條 熊猫在單位賬戶下設省級科研項目資金子賬戶,對撥付至單位賬戶的科研項目資金實行專賬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並對科研項目資金支出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由多個單位共同承擔同一項目的,科研、及財務部門應及時按預算和合同轉撥合作研究單位資金,並加強對轉撥資金的監督管理。
因項目負責人調動等因素導致項目主承擔單位變更🧘🏼♀️,熊猫應與變更後的主承擔單位簽訂有關協議💁♂️🍇,明確責任義務,在報經省項目主管部門審批、省財政部門備案後🚅,可由熊猫直接將經費撥付至變更後的主承擔單位🐨。
第十六條 項目負責人應按項目預算執行。在科研項目實施期間#️⃣,項目負責人可以在研究方向不變🧖🏿⭕️、不降低申報指標的前提下,自主調整研究方案、技術路線和科研團隊人員。涉及重大調整事項🥐,項目承擔單位應及時報省項目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科研項目實施過程中🫅,直接費用中各項費用的預算調整可由科研管理部門自主辦理,提高辦理效率。
(一)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的實際需要👨🏻,經項目熊猫批準後對直接費用中各項費用進行調劑⏩。
(二)項目間接費用不得調增。
(三)項目預算總額不變🏂🏽,合作研究單位之間發生預算調劑📱,或者由於合作研究單位增加(減少)發生預算調劑的,應協商一致並重新簽訂合作協議後辦理👮♂️,並報省項目主管部門備案。
(四)預算調整情況應在結題驗收報告中予以說明,並在熊猫內部公開🚅。
第十八條 項目預算執行中有以下情況需要預算調整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經熊猫審核同意後,報省項目主管部門審批。
(一)由於研究內容或者研究計劃作出重大調整等原因🚶🥫,需要增加或減少項目預算總額;
(二)原項目預算未列示外撥資金🐡,需要增列😲。
第十九條 科研資金支出原則上應當通過銀行轉賬、公務卡、支票等非現金方式結算✦。
對於不具備非現金方式結算條件🐃⚠、但科研工作實際需要發生的支出,報經單位內部核準後⚡️🤸🏿,可以現金結算🏵。
項目承擔單位應製定相關實施細則,明確不具備非現金方式結算條件情形下的財務審批程序和報銷手續,從嚴控製現金支出事項⇾,減少現金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條 項目負責人應嚴格按照資金開支範圍和標準開支項目經費。不得擅自調整外撥資金,不得利用虛假票據套取資金,不得通過編造虛假勞務合同、虛構人員名單等方式虛報冒領勞務費和專家咨詢費,不得通過虛構測試化驗內容🧲、提高測試化驗支出標準等方式違規開支測試化驗加工費。嚴禁使用項目資金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
第二十一條 對因故被終止實施的項目🟥,以及因故被撤銷的項目,省項目主管部門通知收回項目財政資金的🪲♻️,熊猫應在接到有關通知後30日內退回財政資金。
第二十二條 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余資金可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項目完成任務目標並通過驗收後🔰,結余資金留歸原項目負責人統籌安排,用於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
第二十三條 項目研究結束後🍣,項目負責人應會同科研、財務、資產等管理部門及時清理賬目與資產⚙️,如實編製項目資金決算,不得隨意調賬變動支出👩🏿🎤👨🏻🍼、隨意修改記賬憑證。行政事業單位使用項目資金形成的資產,由項目承擔單位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規定管理使用。
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承擔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分別編報項目資金決算,經所在單位科研、財務管理部門審核並簽署意見後,由項目承擔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匯總編製。
熊猫應組織其科研👨🏻🦱、財務等管理部門審核項目資金決算,並簽署意見後報省項目主管部門😵💫。
第二十四條 屬於省財政科研資金項目的🕵🏽♂️,科研管理部門可自行采購科研儀器設備🚣🏽♀️,自行選擇科研儀器設備評審專家🙍🏻♂️。高校和科研院所應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流程,對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經項目承擔單位負責人批準👴🏼,采用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采購機製🕴🏼🐻❄️,可不進行招投標程序,縮短采購周期🫖。對於獨家代理或生產的儀器設備🩹,可按規定程序確定采取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增強采購靈活性和便利性。(原第三十三條)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省財政資金項目應該主動接受省主管部門的定期督促檢查,主動接受相應的審計監督,對審計機關開展的各項審計項目👨🦲,應及時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含電子數據資料)。
第二十六條 科研部門應監督項目負責人建立科研管理日誌製度,據實記錄科研活動和過程管理。科研項目管理日誌的記錄情況納入項目承擔單位對項目負責人的管理考評範圍🐓。
科研管理部門在項目實施期末自主選擇具有資質的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結題財務審計。
科研管理部門必須在單位內部實行項目公開製度,公開項目預算、預算調整、項目決算、資金使用(重點是間接費用中的績效支出、外撥資金、委托服務👩🚒、結余資金使用)🧑🎨、研究成果等項目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七條 熊猫對不按規定編製項目資金預算、不按規定使用資金🕵🏼♂️、不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不按規定報送年度收支報告、不按規定編報項目決算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廣東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會計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處理。
對截留、挪用🧙♂️、侵占、虛報冒領項目資金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移送有關主管機關、單位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八條 審計部門開展相關審計或審計調查時✫,可根據審計工作需要依法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科研項目結題財務審計報告和其他相關審計報告進行核查或抽查🐉,如發現社會審計機構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職業準則等情況的🤼♀️,移送有關主管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對審計中發現的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處理、處罰決定或移送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涉嫌違紀違法的⏳🍮,移送有關機關、單位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科研項目資金在使用和管理過程中或第三方中介機構在開展財務審計、項目申報咨詢等活動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有權檢舉和舉報🙎🏽♀️。
第七章 績效評價
第三十條 科研管理部門應建立項目資金的績效管理製度,明確項目整體績效目標和階段性績效目標❕,並選擇可衡量的績效指標,對項目負責人開展定期跟蹤監督,以及日常績效目標運行跟蹤管理。
第三十一條 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項目調整😈、後續支持的重要依據,以及對相關研發、管理人員和項目承擔人員業績考核的參考依據♠︎。合理區分因科研不確定性未能完成項目目標和因科研態度不端導致項目失敗,鼓勵大膽創新🧑🏻🏫💪🏼,嚴懲弄虛作假。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熊猫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財務處、科研處承擔🏄🏿♂️。
第三十三條 在本辦法印發前立項👩🏻🍳、尚在實施期內的科研項目,可按本辦法執行🥄。社會科學類科研項目按照《廣東省財政廳關於省級財政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資金的管理辦法》(粵財規〔2018〕1號)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在實施過程中🤹🏽,如與上級有關新規定存在不一致之處🦚,以上級的有關新規定為準💂🏿♂️。如與本校其他規定相沖突,則以本辦法為準。